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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d2();前世陈歌的成绩不好,高中毕业之后便开始闯荡社会。
为了前途陈歌忍痛放弃了苏幼荷。
爱过,就无法轻易放下。
陈歌为此颓废了很长一段时间,那段时间他过浑浑噩噩,每天除了打游戏就玩,偶尔还会酗酒。
陈建军对他管得严,这种事他不敢让他知道,便住在朱云峰家里。
朱云峰的成绩其实还可以,在全校五十名左右徘徊。前世他便考上了一个还不错的学校,但家里穷没钱,供不起,只能跟着父母进了一个纺织厂当一个普通工人。
拿着每个月勉强糊口的工资,还要养着他这个废物。
无论是前世还是现在,每每想到那一段时光,陈歌就觉得无比的庆幸,庆幸有这样的好兄弟。
唯一遗憾的是,前世的朱云峰太胖了。
尤其是在厂里上班之后,那体重更是像吹气球一样疯长,不过短短几年,就从一个一百多斤的小胖子,长成了一个两三百斤的大胖子。
前世他为了创业而外出闯荡,等他功成名就衣锦还乡时,这位好兄弟却已魂归黄泉。
后面他问过朱云峰的父母,他们说朱云峰是因为太胖了,引发了急性脑溢血去世。
所以陈歌决定,这一世不仅要帮朱云峰去往心仪的大学,还要控制他的饮食,让他能够多活几年,不至于年纪轻轻就没了,留下双亲白发人送黑发人。
朱云峰见陈歌没动,扔下蓝球跑过来,抹了一把汗,笑得朝气又阳光。
“干嘛,叫你打球都不动,你来是来看的吗?”朱云峰走过来就给陈歌肩膀上来了友好的一拳。
陈歌揉了揉被捶的肩膀,笑着说:“当然不是,你女朋友呢?”
朱云峰是有女朋友的。
“那里。”朱云峰朝某处指了指,旋即戒备道,“你问她干什么?你小子不会是移情别恋了吧。”朱云峰的眼神就变了,跟看渣男似的。
陈歌好笑地捶了回去,说:“想什么呢,我带了个朋友来,她很少来人多的地方,我怕她不习惯,让你女朋友照看点。”
陈歌将苏幼荷拉到身边,朱云峰一眼就认出来了。
嚯!这不是那个长年霸占全校成绩榜前三的学霸么。
“你家班长呢?”朱云峰问。
他记得陈歌之前不是还在追求他们班长吗,怎么突然带别的女生来?
“别胡说八道。”
陈歌飞速看了苏幼荷一眼,后者乖巧地垂着头站在一旁,让陈歌只能看见一个毛绒绒的头顶。陈歌轻踹了朱云峰一脚,没好气道:“什么叫我家班长,那是我们班的班长。少废话,赶紧的。”
他推了推朱云峰,朱云峰朝他比了个ok手势,叫过自家女朋友,让她带着苏幼荷点。
陈歌不放心地叮嘱了两句,将外套脱下来交给苏幼荷保管。
苏幼荷跟着朱云峰的女朋友找了处人少的位置坐下。
得亏现在是上课,只有一两个班级的学生在,要是课间时间,知道陈歌在打球,操场上早就人满为患,挤得水泄不通了。
陈歌成绩不好,但长相颇佳,在学校也是校草级的人物,再加上篮球打得好,每逢他出场,操场必定是人满为患。别说坐的地方了,能有个站的地方都算运气。
陈歌站在场上,活动着身体。
自前世离开学校后,他就再不曾碰过篮球,看着这么多张或熟悉或陌生充满青春之气的脸,陈歌的心情难得地轻快了些。
“陈歌,接住。”朱云峰将球抛过来,陈歌伸手接住。
篮球独有的质感从指尖传来,陈歌反手向下,球落到地上再弹起。他运着球找了找手感,笑得肆意飞扬:“来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