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天后的中午时分。
烈日当空,热浪逼人。
盐马古道上,扭曲的热空气中走来了一眼望不到头的军队。
队伍前方几百米,是一群光膀子手持木制圆盾、石斧,背着弓箭,全副武装的粗矮壮汉。
他们脸上画着一道道黑色的符号,身上全是腱子肉,凶悍野蛮的样子像是能吃掉一切的食人族。
他们是矮人族的斥候队,负责消灭沿途所见的所有人,隔绝大军来临的消息。
后方南越人的大队中有长矛军、弓箭手、步兵队,甚至还有一千骑兵。
殿后的是朱清一带领的一千傀儡藤甲兵。
二王子率领的使团一直没消息,南越大王急切难当,不停催促大军快速行军,哪怕顶着烈日,消耗部下们宝贵的体力也在所不惜。
往南一公里外的盐马古道边。
陆去病和石头城里出来的令狐飞无聊的抽着烟,不时的举起望远镜看一眼,身后两匹马在路边闲适的吃草。
两人悠闲的像瞒着老婆约出来喝酒的好基友。
“飞哥,你们准备的怎么样了?”
“怀仁一通折腾,守城的材料差不多齐备了,除了造出了不少迷你投石机,她居然还弄出了几百个黑火药做的陶罐雷你敢信?”
“我信,这女人疯得很,好不容易当回领导,还不得往死了折腾小野人?对了,也搞点陶罐雷给我们,你们有城墙可守,我们可只有木栅栏。”
“怀仁这种女妖精怎么会忘了你这块唐僧肉,应该已经把货从后路送上门了。对了,有把握守住吗?需不需要再给你们增加点兵力?”
“不知道南越野人到底会分兵多少进攻中缅部落,我也没把握,不过嘛,只要5000人以下,应该问题不大。”
“够狂的!最近可没怎么下雨,不打雷的天气你可开不了挂。”
“对付小野人用不着,他们来了,得,飞哥,我们再联络吧,各自回去准备干架!”
“保重!”
“再见!”
两人表情正经了起来,扔了烟头各自上马,一个往南一个往西,很快消失不见。
几分钟后,南越军队到了盐马古道和左侧小路的丁字路口。
沉着脸的南越大王两边看了看,大声吆喝了几声。
一个穿着藤甲的中年矮人跑了过来。
“阮胜,我的大将军,这一路行军没有碰到商人和打猎的,我相信王庭已经有了准备,攻城战很难打,我需要你带一支偏师扫平中缅部落,绕道石头城侧后。”
“是的大王,我只需三千勇士就能把中缅部落拿下来!”
“不,我给你五千人,三天的粮食。你只有三天时间拿下中缅部落,然后带领儿郎们直插石头城背后。”
“大王,等我给您打开石头城的大门!”
“非常好!你做到了,我把中缅部落封给你做领地。”
“谢,谢谢大王!我一定奋力进取,万死不辞!”
阮胜激动的双眼放光,声音都颤抖了起来。
他也算见多识广,知道王庭和中缅部落早已进入农耕社会,很多女人已不用打猎了。太阳晒不到,风刮不着,比自己部落那些可以和野猪单挑的糙娘们水嫩多了。
庞大的军队开始分流,五千各式兵种组成的偏师,带着三百后勤兵推着的独轮车转向西侧小路。
中路大军近三万人仍旧沿着盐马古道,向南推进。
朱清一催马上行,找到了脑袋高高扬起的南越王。
“尊敬的大王,我们不派人去和王庭交涉一下吗?二王子还在王庭的手里,这样直接杀上门,似乎对他的生命安全有所危害。”
“只有强悍无敌的实力才能震慑敌人,如果我第二个儿子真的被杀害了,将会激起我无敌军队的士气!”
朱清一礼貌的点点头,不再说什么。
他也在培训时读过一点电子版的史书。
儿子长大要权,老皇帝可不一定高兴,所以...派了二王子到最危险的敌国来出使。
死两个儿子老家伙也不在意,还有十七八个呢。
近两小时后,南越人的大军走到了盐马古道的尽头。
原本宽广金黄的稻田已变成一片“草地”,水稻茬都没有来得及处理或焚烧。阡陌地头中的茅草屋或土坯房只剩下焦黑的残垣断壁,一看就知道被焚烧过。
盐马古道的主路上也被挖的坑坑洼洼,不利行军。
南越大王挥手让大军停了下来。
不用再和王庭说什么废话了,这就是开战的姿态。
“以千人为单位,散开,前进!”
……
南越将军阮胜骑在小马在大军前列,看向前方,神情凝重。
作为消灭无数小部落的指挥者,前方悄无声息的小路让他忧心忡忡。
四十来岁在矮人中已是经验丰富的年龄,他来过中缅部落,这条路上应该有很多人来来往往,至少应该有猎人进出。
他不担心中缅部落这些绵软的家伙能挡住自己的兵锋,只怕损失太大,没有余力去突袭石头城的侧后。
改变自己的阶层和待遇的关键一战可不能出了岔子。